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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泗洪县招聘公办学校教师534人公告

来源:师大教科文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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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现代化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泗洪县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正式事业编制)5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信息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社会人员(非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泗洪县内各公办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7)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9)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报考中弄虚作假、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聘用审批后考生放弃报到等被列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黑名单”管理,自入库之日起未满3年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1)考生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和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工作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3月11日9∶00—3月20日16∶00;

资 格 初 审 时 间:2020年3月11日9∶00—3月21日20∶00;

缴 费 时 间:2020年3月11日9∶00—3月22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泗洪网(http://www.sihong.gov.cn/)。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4×45毫米) 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泗洪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补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笔试

笔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等。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因疫情防控要求,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中国泗洪网公告(http://www.sihong.gov.cn/)。

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考生笔试成绩在中国泗洪网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四)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前,泗洪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泗洪网公告(http://www.sihong.gov.cn/),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3.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于同一张纸)。②学历证书。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④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材料。⑤本人2寸照片2张。上述①—④项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需提供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中国泗洪网公布。领取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以中国泗洪网公布的通知为准。

(五)面试

面试由泗洪县人社局与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并在中国泗洪网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洪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九)公开选岗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开选岗定岗。公开选岗定岗办法请见附件2。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由泗洪县人社局和泗洪县教育局,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共同组织实施,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考生当场一次选定岗位后,不得再提出更改。

公开选岗定岗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按具体聘用单位)在中国泗洪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开选岗定岗、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全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在泗洪县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不接转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须服从泗洪县教育局安排到乡镇学校交流任教一定年限。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泗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泗洪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27—86239269、86243109;

监督电话: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527-89896819。

泗洪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0527-807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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